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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x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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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60
這是相對的關係,怕管不怕官
高雄市的預算是掌握在市議員身上 不是立委
市議員可以質詢市長
而且 在制度設計上
市議會是代表民意監督市政府的機關
所以市長必須尊重市議員
(也就是說市長可以不需要鳥立委)

上述是制度上的設計,
但在這個事件中
既然市議員是不對的,為什麼市長還是得要尊重他呢?
這要問問選民為什麼一直讓這種人當選了
如果把真相公諸於世
選民會唾棄這種人、不讓這種人當選
那誰不會選擇當英雄?
都能選到市長了,還會比一般人要笨?
當然選擇很有肩膀的公布影帶、發出譴責、力挺該名員警
既可以提高聲望、又可以給市議會來個下馬威
多爽!!!

但現實就不是這樣阿!!
公布影帶、搞壞市府跟議會的關係、預算不通過、最後那個議員還是連任
選民根本就不會懲罰他∼
倒楣的還是市政府、市長還會被罵∼

所以 聰明的你會做什麼選擇?

p.s. 選民監督民代 民代監督市長
結果大家都要求被監督的人(市長)要有肩膀∼
那選民呢?

引用:
作者bigcake
台灣菊不過如此,一個小小的議員還要市長道歉,那立委去不就脆下去了

不是台灣警察沒做為,是他們跟沒法子做事,難怪地方的議員大多是黑道的
舊 2007-07-06, 06:12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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