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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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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KaKaLoTo
1.我把你押住,拿錢,再砍死,為何錢會有血跡 ?
2.只有頭幾刀會噴吧? 你沒血昏迷後應該不會再噴.
3.三種刀痕是假 ? 那供詞為何"都"說某某去拿一包三把刀...
4.菜刀"洗好"掛原處? 更表示場地被處理過.
5.你和友人砍完後刀子衣服會交回處理還是散場後個別處裡?
天曉得你怎麼處理.
6.被槍斃那個為何沒有一肩扛? 還供出(害死)一堆拜把親兄弟 ?
7.有人在其他房間搜, 自然噴不到. 強姦並抵抗才可能砍那麼多刀.
8.從頭到尾都是蘇一人矢口否認...

呵...KaKaLoTo兄可能沒有仔細研究過案情喔~

1.既然錢無血跡無被害人指紋,要如何判定是贓款?
2.人昏迷血液還是流動的,只有死後才不會噴,而且現場照片顯示有噴濺血跡
3.辯方的理由是:供詞有問題(可能被刑求)
檢驗結果也有問題(李昌鈺博士對檢驗結果持保留態度)
不過這部分還有待更詳細的驗證及討論
4.場地被處理不代表就可以不用證據就判案,雖然難度提升,但還是要找到證據
加上案發現場仍發現沾血的鞋印(為王文孝所留),表示嫌犯清理程度不夠完全,
但就是找不到除王文孝外其他三人在場的跡證,而且按供詞他們是搜遍整個屋子,
卻連半個指紋都沒有留下,有違常理。
5.按常理推論,凶器沒人一把用洗的,兩把用丟的,全都丟不是更省事?
所以可以導出根本沒有其他兩把凶器的結論。(此推論因與供詞不符,故尚有爭議)
6.王文孝與其它三人並不熟,是其弟王文忠的朋友,且其中一位是朋友的朋友
而且王文孝初供僅坦承自己一人犯案。
7.被害者有兩人,故至少需有兩人負責在場制服被害人,供詞也顯示有多人在場
故要說不阻擋噴濺血跡,顯然並不容易,
8.目前三人皆否認犯案,若您是指供詞,則供詞本身有刑求而得的可能,
故尚待釐清爭議。

這案子有很多東西可以討論,您可以詳細研究後再對在下說法提出質疑
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重點是先找出真相,再來決定有罪還是無罪
舊 2007-07-03, 08:01 PM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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