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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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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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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
Lightbulb

引用:
作者Jrockman
看了這篇 真的有點無言了

唉 別的不說 我不懂大家為什麼一直在用法律標準

其實這根本沒有很大意義

在法律上 罪證明顯不足 所以法官判決死刑 不合理 這些我都同意 這有什麼好辯阿

但是我比較關心的是道德層面

我在想 法律上的界線 就是 只要沒事証 就無罪推定 但是在那 之後呢

代表社會要像現在擁抱他們? 事實真相呢? 真相比較重要還是有罪沒罪比較重要

要是她們真的有做呢 出來接受社會的擁抱 然後大家肯定她們?? 多諷刺

我知道有人會反問 那要是她們沒做呢 對阿 好問題 這就是癥結點阿

用邏輯去更接近真相 才是我想要看到的 法律到底有什麼好討論的阿

我很同意各位的無罪推定 沒有直接證據不該定罪於他們 的精神

但是我絕得比較重要的是 他門"無法被定罪" 不代表他門真的沒去殺人也

我從...


我覺得,我們現在首先面對到的問題,就是司法在沒有第三方客觀人證與直接物證的情況下,到底能不能僅依”有被刑求疑慮的被告自白”就定被告死刑的問題。
你說的當然沒錯,這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但同時大家要注意到的是,這個”法律層面”的問題,已經確實判了蘇建和等三人的死刑。人命關天,如果我們不能先在法律問題上解決,難道我們要等蘇三人都被執行死刑完畢了再來討論道德問題,討論案件本身的真相問題嗎?

「沒有足夠的證據,就應該判蘇等三人無罪,當庭釋放。」

這才能真正彰顯真正的司法公平與司法正義,而不是審判者,個人,自以為是的”公平”與”正義”。
至於無罪後社會大眾要不要擁抱,接納蘇等三人?這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也不是司法能回答,能解決的問題。前面我有提到,司法本非萬能,司法只需”僅守本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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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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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7-02, 08:31 PM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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