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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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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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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zd
至於自白書內容可信不可信,其實從說人強姦結果沒精液起,我就覺得肯定有所缺陷
但這可以歸於在沒有證據下,以你說的此方法



關於自白書說有輪暴,而實際上相驗後證實沒有這件事
前面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連法官都早已排除
不太清楚你所說的"肯定有缺陷"從何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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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檢方指控他們性侵女被害者
但卻沒有作被害人生殖器的體內檢測
實在奇怪

但如果沒有體內檢測就完全不能判斷了嗎?
還是可以,從陰阜是否受到損傷來看(請參閱在李昌鈺博士庭上作證所言)
陰阜無傷,無破裂流血紅腫等現象
被害人身上也沒有沾到任何****

若如檢警所說是四人輪暴,不可能呈現無傷情況
所謂輪暴說,連在法官那裡,也很早就不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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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鈺博士庭上作證所言(節錄)

甲(再轉移話題,幾乎無法連續詰問):「您說葉女未被輪**,因為陰阜沒有傷
痕。但生過小孩的,或性經驗較豐富的女性,即使遭到輪**通常也不會受傷阿」

李(有點生氣了):「我驗過上萬件性侵案,只要女性不願意,陰阜必然有破裂
流血紅腫等現象」

甲(讘嚅):「可是,那是一般仍可抵抗之下的情形」
李:「女性不願意而被強行性侵時,陰阜必然乾燥,所以會留下傷口」

台灣驗屍的法醫,在相驗被害者遺體時,也明確寫下"下體無故"

我不曉得台灣的法醫和驗過上萬件性侵案的李昌鈺所做的科學證據還不叫證據?
為何你會說指控強暴一事沒有證據
證據擺在面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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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的重點一直圍繞在自白
自白不管是否經由刑求得來

請問自白的可信度,在輪暴指控破滅後,還剩下多少?
這時看到李相助法官那份報告
把輪暴罪行寫得斬釘截鐵,性侵動機.作案過程詳細得不得了的章節
就覺得更加荒謬
寫得像真的一樣,結果卻是想像的

(這時,王文孝的自白就是受到雙重對待了
指控蘇有殺人的被採用,但王文孝否認性侵的部份,則被棄之ㄧ旁)


還有,在自白之前
判案依據,證據法則更重要
這件案子根本沒有直接證據
所舉出來的所謂證物,更是沒有效力
(24塊和菜刀,前面以前講得很詳細了)

請問這個案子只要憑法官自由心證,怎麼覺得就怎麼判嗎?
法律是要以證據為主要根據
這不是基本嗎?
舊 2007-07-02, 01:42 AM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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