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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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feiniva
終於看出來你和其他人邏輯上的歧見了!
就算沒有刑求,也不能像你講的,只依據自白來判刑。
因為在某些常見的案例,有人會當替死鬼,以自白來認罪。
因此自白筆需加上直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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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認為批評 teszd 的人可能在無意間簡化了問題,大家先看過teszd他引的文章比較好
依照teszd所引出來的文章,有關蘇建和陳述自己遭刑求的那一段
法官審理的結果,發現蘇建和所述自己遭刑求的方式,與在蘇建和身上發現的傷不符
所以蘇建和有關刑求的抗辯當然不成立
否則
難道各位要法官依照「不符被告所述之刑求方式所出現的傷」來認為刑求成立?
2. 既然被告有關刑求的抗辯不成立
那被告的自白就有證據能力
當然,其證據力為何,能證明到什麼程度,是另一個問題。
3. 因為被告的自白也是當然也是證據方法
而法官也不能僅依被告之自白為被告有罪之判決
所以法官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但因本案目前之證物不足
所以法官在判斷自白是否與事實相符時
就必須綜合評量各被告的自白相互間、與現有卷證資料間是否有重大的差異
那依照判決結果來看
應可推論法官在被告自白與現有卷證資料間找不到關鍵的歧異而可獲得絕對無罪的心證
(就此部分
因為小弟沒有時間看全部相關判決
不過我也相信在這版上批評法官的人也沒有全都看過)
4. 因為沒有時間看完全部判決書
但看到大家對法官猛力批評
提一下依我所知的法官判案心證度為何好了
若法官能找到直接證據,其就可獲得100%的心證,其一定會為有罪判決
若法官依手邊的證據,能獲得80%的心證,其可能會下有罪判決
若法官依手邊的證據,只能獲得50%的心證,其應該就會下無罪判決
但若法官獲得的是70%的心證
此時就傷腦筋了
因為直接下有罪判決,可能理由不充分
但若下無罪判決,又恐怕縱放人犯,無以安死者在天之靈
小弟「推測」
在本案中雖然沒有直接證據
但法官依據被告的自白加上卷證內的資料的比對
可能有得到80%以上的心證
所以就下了有罪判決
各位如果說「未達100%的心證,就不能下有罪判決」
則可能又與社會現實情形脫節
因為現實上「有許多犯罪被害人迫於許多因素,其實無法提供非常充足的證據」
但法官又必須下判決
故會發生法官對被告犯罪的確信雖未達100%,但可能只要有80%以上的確信
法官就會下有罪判決
當然
因為本件涉及死刑,所以法官必需更為慎重
故小弟推測若法官的心證沒有達到80%,應該是不會下有罪判決的
而小弟如此推測的原因
是因為本次審判長在新聞上說過
前一次更審為無罪判決的理由,在最高法院的審查下,發現均有瑕疵而無法成立
而在這一次更審,又找不到新的可為無罪判決的理由
那依照現有資料,只能得出有罪的心證
5. 因為小弟有關本案的資料均從各位網友的文章中看來
對於版上網友們批評法官的部分
最起碼小弟認為:
主張「法官忽略該自白是遭刑求而得來」之論點不成立
主張「法官為顧全司法同仁的面子而為有罪判決」之論點純屬臆測,不值一提
但主張「法官完全依照自白判案」之論點可以進一步再探討
6. 至於其他網友所述,有關被告之自白彼此間或與現場情形兜不攏
因為所學不多,也沒有時間比對資料
小弟我不敢評論
可能還有賴被告律師將來在上訴理由狀中說分明,那時再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