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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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vashin
不是跟你講過了嗎?刑求很多方式讓你沒外傷
你就一值在那邊講沒新傷,沒新傷,沒新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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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到兩天內讓三個人承認殺人強姦?
你還真是有腦阿
----以下不是回應novashin這有腦人的----
那三個人說得刑求內容,肯定會留下痕跡隔一天會有痕跡
(蘇建x的說法最誇張...)
所以法官認定沒刑求我是覺得很合理
----以下不是回應novashin這有腦人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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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inwen
首先審訊時嫌犯未有律師在場,也未全程錄音或錄影,
僅憑檢警一面之詞及有無明顯傷痕來判定嫌犯是否有被刑求,其論點稍嫌薄弱。
所以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便要求審訊需全程錄音或錄影。
(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C0010001100-1)
其次文中所述輪**被害人之犯行,在這次審判中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但當時卻說的頭頭是道,反而顯得有點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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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那三人對刑求內容的說法,用有無外傷判斷應該是夠了
你可以去看看蘇建x的說法...
一樣在上面的連結 那個審判長的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