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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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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472
引用:
作者emma0420
抱歉,我看不太懂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是講不同事情吧??

引用:
作者teszd
如果某地方死人
一個精神正常的人跟警察說[人我殺的]然後自白書也寫了
檢察官訊問時他也是這樣說

然後法官覺得幾個人的說法大致吻合(這從新聞來的)
如果這樣,判不判他刑?

反駁的人主力好像是說 跟現場情況不吻合還有沒精液吧
如果有小弟幫大哥頂罪的可能,我就相信這個該好好探討...

死人後 殺人的把他們供出來 這段不一樣

再來被抓以後,他們是不是向警察承認人是他們殺的自白書也簽名了?
(雖然據說自白書是準備好的,不過簽下名不就是承認內容?<--法官根本不信有刑求)
(這是回應別人的文章,我用法官的角度回應)
檢察官詢問時也承認
法官也覺得他們的話大致符合(儘管他們在法庭上否認)
(這是新聞來的)
很像阿

反駁的人主要說[指控人家強姦結果沒精液,李昌鈺做的結論與法院(檢察官的)不合]不是嗎?

我覺得很像阿
     
      
舊 2007-06-30, 11:13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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