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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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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472
引用:
作者yangdollar
為什麼就是有人不懂

就算他們真的有殺人

只要沒有直接證據

他們就是無罪

有這麼困難嗎?

如果某地方死人
一個精神正常的人跟警察說[人我殺的]然後自白書也寫了
檢察官訊問時他也是這樣說

然後法官覺得幾個人的說法大致吻合(這從新聞來的)
如果這樣,判不判他刑?

反駁的人主力好像是說 跟現場情況不吻合還有沒精液吧
如果有小弟幫大哥頂罪的可能,我就相信這個該好好探討...
舊 2007-06-30, 10:47 P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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