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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先生在2007年5月4日
李昌鈺博士以法院鑑定證人身分出庭為蘇案作證時的紀錄文章
大家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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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豪人(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引言
2007年5月4日,馳譽國際的「神探」李昌鈺博士以法院鑑定證人身分出庭,使得
逐漸為社會所淡忘的蘇案掀起****。不過,從當天上午9點半到下午5點,整整一
天的交互詰問,令人深刻感受到的,不只是李博士的專業鑑識對於案情的釐清大
有幫助,更重要的是,「專業」對抗台灣司法實務界的「面子文化」──法官的
面子、檢察官的面子、警察的面子、法醫研究所的面子。
過去,當檢警法官法醫的面子與被告的利益,甚至生死相衝突之際,被犧牲的往
往是被告。今天則是辯方律師羅秉成所說的「司法五四運動」的開始,也是檢驗
台灣司法改革十年成敗的試金石。
如此具有指標性的案例,當然引發台灣社會的關注。然而人命關天,放任懶惰不
用功的媒體胡亂報導,恐怕未審先判的「台灣司法記者傳統」又要辜負李博士的
美意。聲援蘇案的民間團體(台權會、民間司改會、人本基金會等)一大早就到
台北高等法院排隊入庭旁聽。憑良心說,法院如果願意開放現場直播,台灣的國
民們也可以上一堂非常有意義的課。也許檢察官也會認命一點,節省司法資源。
很可惜法院並不同意這麼做。當然,就旁聽之後的感想而言,不開放直播算是「
英明叡智之舉」,否則原本就少得可憐的,台灣人民對於司法的信心──尤其是
對檢察官辦案的信心,恐怕又要雪上加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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