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提出新聞內容的極大漏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9/17/gjs3.html
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之前回國為蘇建和案出庭作證,做出全案「一人一刀」的結論,主要理由包括被害人房間狹小;現場噴濺血跡很多,顯示床邊無人;現場照片只有兩個鞋印,若多人犯案,會有許多鞋印;被害人身上刀傷雖多,但並非刀傷多就是多人犯案。
高院法官也認為,李昌鈺是以警方現場採證的照片作鑑定,而現場照片有侷限性,並未照到屋頂、牆壁,難以重建現場。合議庭法官判決理由認為,被告犯案時先是搜刮財物,多次進入被害人臥房,所以自無所謂「空間狹小,無法同時容納多名被告」的問題。
這2段有極大明顯的矛盾!法官認定"被告犯案時先是搜刮財物,多次進入被害人臥房"
但現場證據只有2個鞋印(其中一個是警察鞋印.另一個則是被告),
很明顯不是自打嘴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