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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e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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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4
引用:
作者IKA
我不敢說法院判決是否正確
但看到大家一直說沒證據
就想到這則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9/17/gjs3.html

其中提到
「...第三是作案用的兇刀菜刀,這個菜刀原本失蹤,後來又找到,從菜刀採得的一根毛髮經刑事局鑑定與吳銘漢的DNA相符的,這支送回來的兇刀,我們也請台科大與台北科大兩個大學鑑定,他們也認為沒有明顯的不符。」

我認為這是法官形成心證的主要理由
但因手邊資料不足
能看到的資訊
大部分也是新聞台那種加工過,會煽動情緒的報導
所以也無從評論
可能將來等他們上訴到最高法院時
才能知道比較多細節

所以要批判這次法院判決的網兄們
不要再說法院沒有證據判案了
如果要批評
可能應該要針對這次出現的證物兇刀的證據力來評論吧


證物凶刀 失蹤過, 失蹤之後發生什麼事情? 失蹤後找到 拿去檢驗 這種證據法庭上能用?

後來又找到 且證實為殺害吳氏夫婦的凶刀 ok

但是 這還是無法跟蘇建和扯上關係 因為這把凶刀 的發現 跟蘇建和三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並且上面也沒有指紋 血印屬於蘇建和三人

找到凶刀 跟要證實蘇建和三人共持這一把刀殺人 還有很大的距離吧

抱歉 今天的判決中完全看不到

這個判決已經完全無視於刑事訴訟法中 罪行 為輕為新 的規定了
舊 2007-06-30, 02:44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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