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jor Member
|
引用:
|
作者x1013
我並沒有認定他們3人一定就是兇手
對判決不公自然可以上訴阿
司法並沒有剝奪他們3人上訴的機會吧
而是現在的與論一面倒的批評司法
說難聽的
法官直接定讞無罪不就好了
皆大歡喜不是嗎
幹麻法官幹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又不是能加薪升官
也不是法官個個都是非不分吧
況且法官都不知道換幾個了
|
很多人還沒搞清楚狀況就批判,實在是很討人厭
檢察官完全,注意,是完全不採證不在場証明
不採證李昌鈺的證詞,不採證刑求導致的非正確性自白
搞清楚狀況好嗎?
面對如此黑暗的司法,上訴有什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