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k13
Power Member
 
sk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501
引用:
作者Job's Tears
若原來免費,則應善盡告知之責,並給予客戶考慮時間決定是否繼續使用;
若原來就要收費,則是使用者沒注意的問題

現在發卡公司常把權益變更印的非常小,印不下嗎?當然不,****印的可大張了

消費市場的健全不是只靠(怪)消費者


我想這才是事情的重點....之前不少現金卡的****拍出了許多創意
而且有很不錯的效果,但在卡債呆帳風暴之後,加註的警語還是不甚明顯
說真的,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其實很不對等...
舊 2007-06-28, 02:36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k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