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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拋棄繼承新解 法官救背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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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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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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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來說不應該推廣「拋棄繼承」,應該要
推廣「限定繼承」才不會害到親戚........
不過能直接修法是最好的。
2007-06-27, 04:21 PM #
29
jing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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