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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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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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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t00206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4/2/gbei.html
砲兵性侵網友 母為女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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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軍人在網路認識高中女生「小玲」,約會期間共發生八次性關係。小玲的母親認為女兒遭性侵而提起告訴,但軍事檢察官認為是你情我願的性關係,予不起訴處分。
小玲表示,兩人初次見面時,黃還穿軍服赴約,現在她只要看到軍人,就令她恐懼。她母親強烈質疑軍檢袒護自家人。但黃姓軍人受訪時表示,他並沒有性侵,和小玲算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但小玲母親反對。
廿二歲的黃姓軍人是馬祖指揮部砲兵,去年一月轉服志願役。小玲指出,去年七月三日她和黃姓軍人相約在台北市東湖圖書館見面,對方說「帶妳到別的地方聊聊」,卻將她帶到賓館強暴兩次。
小玲說,四天後黃姓軍人向她道歉,並希望她到他的高雄老家作客,讓他賠不是;但她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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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檢察官的審查標準變這麼寬鬆囉 , 軍人觸法判刑不是都比一般老百姓還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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