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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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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大肚山脈底下
文章: 78
引用:
作者P&W
這種說法跟台灣的實情不符∼∼

台灣缺乏的不是重罰,像是酒駕罰的非常重,甚至於得吃官司,為何還是一堆人酒駕?那是因為他們存著僥倖心理,也就是說台灣執法不嚴,所以他們認為說有機可趁有洞可鑽,台灣的問題一直都在於教育還有執法層面不嚴,新加坡不是只有定出嚴法,相對的他們的執法也是很嚴格,這才是一個萬全的辦法,就算是抓到要拉去槍斃,只要連警察跟老百姓都不鳥這條法律,這條法律就形同虛設∼∼


已經經過立法的法律警察就有執行的依據,即使執法不嚴,但也多多少少有嚇阻的效果~~~~
僥倖只是暫時的,被抓到一次就知道痛了.....

重罰+1~~~最好再加上連續一年每個月監理所驗車一次....再抓到dou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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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再打錯字了
只有「應該」,沒有「因該」,
只有「緊張」,沒有「警張」。
舊 2007-06-23, 02:08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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