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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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orvaio
其實數位音樂這部分不能完全怪說SONY後知後覺,
因為SONY自己也有唱片公司,
可能是擔心數位音樂的容易複製性,
會造成自身唱片的營收減少,
才使得SONY在數位隨身聽這方面裹足不前,
進而錯失所謂的市場先機,
反觀蘋果並無這個包袱,
自然是很容易推動。
(講難聽點,使用者的MP3打哪來關我什麼事  ,反正音樂我又賺不到一毛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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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得到喔!
蘋果在國外靠線上音樂的營收也相當可觀
軟體從購買, 下載, 播放, 管理, 傳輸到硬體
真的是很完整的Total solution
其中下載部分也有用到P2P 技術
所以在商業應用上P2P 技術貢獻也不小
台灣P2P 技術應用得不錯 
只是缺乏合法管道
經營模式還停留在古時候
要到唱片行買CD 回來自己轉
這麼麻煩的事
試想COPY朋友的快多了
缺乏合法管道, 朋友的來源多半也是非法
總是有人單純的想: 會買正版的就會買
廠商應該想有多少誘因讓人買正版(價格, 品質, 便利...等)
沒跟上MP3 Player 流行錯失很多商機
台灣將來也許還有手機這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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