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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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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ll01
是我語焉不詳嗎?
中華電信的人說,電信機房-僅供-本社區使用,
-因故-不想付回饋金(房租)。
現在又有人說,因為本社區不同意並-獅子大開口-,
才會造成他人-不便-。

到這邊我休息想一下,
你說的跟我說的有衝突嗎?你的態度好笑還是論點好笑?
有好的東西,誰不想用?(少之又少)

今天我就此事件擺明的說兩點:
第一點是中華電信根本就是說謊還是不想興建卻想要推卸責任?如果你也是中華電的員工,部會感到羞恥慚愧嗎?
第二點,的確是的,你非常的清楚聯外需要同意書,請問誰來告訴我這件事?誰來告知我們社區管委會這件事?中華電沒有一個人放過這個屁。

如果今天沒此網友PO文,還真不知道中華電怎麼樣在外頭推卸責任。


我不覺得有什麼衝突,我的想法很簡單,電信法寫得很清楚,電信設備若只有供該社區大樓使用,並不需要付任何費用,如果要聯外,則需雙方二邊討論協定補償條件,你有疑問可以去問律師,你覺得你家社區偷偷聯外可以去請律師去詢問,而不是在推說誰要告知你;我也公正告訴你,那個偷偷拉你可以去告。法律就放在那,你要自己去查丫,你買保險,保險員會拿整本保險法規給你看嗎?可是你請賠遇到問題,一樣回到保險法不是這樣嗎,你有當面問那個員工問過聯外的補償問題嗎?有那個員工騙你說聯外不用給錢嗎?有的話,我拜託你去申訴,這種人叫出來罵,不然不要說誰騙你什麼。是誰?
舊 2007-06-21, 06:38 P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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