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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治療攝護腺 未告知肺病變 患者罹肺癌 醫師醫院判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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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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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
chlang
台北地院審理後,邱醫師和奇美醫院抗辯,他們只有負責治療江某攝護腺肥大的義務,並沒有治療肺部腫瘤的相關給付義務。
唉這種沒有醫德的說法當然是行不通啦, 他還不如說他內科早已忘光光, 不知道嚴重性.
2007-06-21, 05:0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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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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