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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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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亞省錢德勒市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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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或許把此討論串看成 [有沒有好好認清自己的責任範圍與做好自己承擔的責任]
那群人選擇要讀, 要那個畢業證, 事先就要自己弄清楚.
考不過才來辯論, 其實已經失去一個有利的時機了.


完全同意。

權利和義務要分清楚,太多人把義務當權利,權利還是當權利。

現在的社會好像變成,一不如我意就申訴,即使是明文的規定也不管。
即使錯不在你,錯在我,反正一鬧上媒體一申訴,大家一樣都不好過。
舊 2007-06-21, 08:16 AM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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