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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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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1
今天的香港星島日報有後續報導
大意如下:

有人問羅啟仁:「既然要離婚,為何不給女方留條後路,而要把李賽鳳不倫的事情爆出來?」

羅啟仁回答:「因為有得到消息,說女方可能會先下手,指控男方先有外遇,藉機要求大筆贍養費,故只好先將太太不倫的事先公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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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覺得這樣的婚姻真的很慘...
舊 2007-06-17, 07:1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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