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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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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引用:
作者shebad
話說為何動不動就要解剖遺体呢? 又不是謀殺案需要更多證據....


這也是我困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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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07-06-14, 01:07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憨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