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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理由....感情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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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藍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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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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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24FR
當時我還是未滿20歲的年輕小伙子呀,而且情敵在場,哪想得到那麼多
當初只有到三壘+69體位(如今想來,只差一步,真他X的後悔!),至於三壘+69體位的次數呢...大概平均每週一次吧.
而且,當時大家都未滿20歲,比賽嘴碰嘴算是當時的極限了.
難道有傳說中的口爆!?>///<!?
2007-06-13, 06:36 PM #
59
蒼藍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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