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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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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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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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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723
那麼
在桌上放一個按鈕
像下圍棋那種
旁邊加一個計時器
20鐘就要按一次
不按的話就亮紅燈 (考慮圖書館需安靜)
這樣
別人看到後就請圖書館員來將佔位的人東西移走 (不自己移 ,以免跟該佔位人有糾紛)
圖書館員並給後來的使用者一張證明 (證明上一位user佔位,已由圖書館員處理)

這樣
久而久之
就不會有人佔位了吧

如果還是想鑽漏洞
那就沒收該佔位人物品
(就像車子被吊走那樣,桌上留電話)
超過3次不給入館半年
這樣...
可嗎 ?

這樣問題更大
而且一定有人抗議不人道

其實圖書館只要做到午餐與晚餐時段(比如說12時與18時)
規定所有的閱讀區個人物品一定要移走
不移走的各層樓都會有工讀生收到櫃檯保管
應該就能解決部分問題

不過再來一個問題就是
一定有人抗議他的東西會有不見之虞
這就看圖書館的態度了
有的圖書館會把這種規定弄到圖書館的基本管理政策
並且時常宣導(也就是說醜話先說在前頭,不能接受謝謝再連絡這樣)

也有圖書館做的比較絕
乾脆就把書庫的地方閱覽的位置大量減少(就是將圖書館書庫與閱覽區完全分開)
然後另闢一個自修室
研究生或是大學生專題小組想要有研究小間就要申請

不過啦
台灣圖書館管理還在起步
其實要做到完美是很困難的
舊 2007-06-13, 02:31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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