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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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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很夠啦
再增加你會有運動傷害的可能性
而且173cm 67kg其實我覺得還好耶
你可能需要增加的是重量訓練

只是記得吃的也要改變
不准吃宵夜
飲料要減糖
 
舊 2007-06-10, 11:33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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