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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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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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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
引用:
作者befi
嗯..這位仁兄就值得回
解釋當然是有做,因為是必要的,總不能吃悶虧,要死前都不知怎麼死,那就太冤枉了
只是這樣的指控太嚴重了,在公司利用職務之便侵犯他人隱私之罪,可大可小
因為就算主管不介意,那也要被侵犯的人覺得不介意
如果在事情還沒傳開之前還好處理,如果傳開了,那我朋友還要不要混啊!
就算查証後真的沒有這回事,但是別的同事會如何看待我朋友,那又是另一回事
在公司...被一兩人懷疑那還好..但如果是被全公司的人懷疑,那還作的下去嗎?
所以我才覺得這樣的事對我朋友很不公平.

well....出去外面做幾年再回來跟我們泡茶好不好?
也不用做幾年啦
幾個月就好

做完你就知道在公司被幹被踩被念被砍都是假的
不要太認真也不要太在意
只有薪水才是真的

主管給我錢.....別說是管理100台主機.....要我舔腳趾我都願意啊~~~~~~~~
舊 2007-06-08, 09:43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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