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aooaooao
要成為藝人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
正所謂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要成名勢必一定要成為鎂光燈的焦點
媒體也在這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享受成名的豐碩果實時
卻又不希望成為社會注目的焦點
這不是很矛盾嗎
有時候,被放大的,不是藝人的缺點,反而是他們的優點,難道不是嗎
在這種偶像崇拜下
似乎只要會唱歌,即使他會打架鬧事、吸毒嗑藥也無所謂
在歌迷的心目中更是「神聖而不可侵犯」
有些行為甚至被歌迷合理化了
看看之前藝人吸毒的事件,網友們不是藉口說因為藝人壓力大
,就是說吸大麻也沒什麼,試問你們聽了會有何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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