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Ming
引用:
|
作者andy1106
不會啦!!至少我相信大多數人還是知道「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也不應該把人撞下去∼
討厭的是真的有少數人直覺認為對方該死就刻意撞下去的也有…(記得先前討論串就有)
支持以「無特定對象蓄意謀殺」罪名來對待酒鴐者…
|
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到底有沒有路權???????
現在是用路權來判吧????
|
不用
據最近的研究顯示,有 4% 的人就是這樣…看到有人「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即使可以閃
也會刻意撞下去…然後說我都按規定駕駛…
前不久有個案例…也是按路權駕駛卻撞死人被判刑的…(還出來喊冤…明明就不想煞車,故意撞下去)
這種人比酒駕的更討厭,一點憐憫心都沒有,跟禽獸何異!!
我想要是林曉培沒喝酒一定會注意到而閃避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