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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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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andy1106
不會啦!!至少我相信大多數人還是知道「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也不應該把人撞下去∼
討厭的是真的有少數人直覺認為對方該死就刻意撞下去的也有…(記得先前討論串就有)

支持以「無特定對象蓄意謀殺」罪名來對待酒鴐者…

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到底有沒有路權???????



現在是用路權來判吧????
舊 2007-06-06, 03:50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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