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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ma5340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48
對呀,小弟也這麼認為,因為消費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幾乎一定是無過失的,
而廠商或店家即使是無心疏失,但只要過程有瑕疵或可避免而未避免造成消費者錯誤認知,
在法律上就比較會被要求要負起責任,
但最近這幾天,每當午夜夢迴.....為了此事輾轉反側.....( 啃! 有這麼麻煩嗎 )
想到誰沒有過去..... 誰不曾年輕過,犯過錯,
想到有一些薪水沒領多少的年輕人因為一些小小的疏忽(店家)或怠惰(BENQ),
就要去法院喝茶,讓心靈蒙上世間險惡的陰影,
我就再也不忍心, 唉 ..... 就當這一,兩千塊的損失是買樂透輸掉的好了 , 唉
     
      
舊 2007-06-05, 01:17 PM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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