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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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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
前天遇到好久不見的朋友…
說他老婆工作的鐵板店店前擺的桌椅現在都被取締收起來了
[註]不是騎樓喔,算是一排一樓有店面的住宅區,算是前庭 + 人行道,所以都是賣吃、喝的店家
扣掉桌椅及機車停放格,約還有二米多的空間可供人及機車通行
我想說台南啥時跟台北一樣嚴格了,我家樓下那麼窄〔只剩約半米可供通行〕的騎樓一堆店家違規怎不見取締
汽車亂停讓機車騎士都得冒險上快車道二十年來也沒在管啊!!
後來他說取締後要擺桌做生意可以,可是要繳納租金…
聽了之後真是大驚吶!!不是要維護用路人的權益才取締的嗎??原來是要變相收取規費才來找店家麻煩
靠!!他說一坪計費二百元,我不知市政府是不是那麼好心…一個月收二百,還是一天收二百就是…
難怪一堆市府官員都在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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