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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ma5340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48
在幾經考量之後,小弟已經決定放棄申訴,
放棄的原因不是因為沒有勝算,
相反的,我認為只要透過消保官,小弟一定能討回公道,
只是小弟跟這個店家有買過幾次東西,不認為他們會故意欺瞞,
只是賣場商品種類繁多,我認為對方工讀生或店員應該只是無心的疏忽
為了小小的權益受損卻可能會讓某些無心犯錯的人倒大楣,
實在不忍心,也覺得沒有必要,
所以小弟決定自行吸收這個損失,
小弟知道板上有許多業代或店家參與討論,
我承認我為了要引起注意所以下了一個聳動的標題,
主要希望BENQ能知道並重視這個問題,
小弟本來是BENQ的粉斯,但是這件事讓小弟非常不爽,
處理的太被動,毫無大公司風範,
好的客服處理應該主動介入了解,先安撫好消費者之後再回頭依契約追究店家的過失責任,
如果走法律程序也是用同樣的途徑與邏輯,
因為依保證書與保固條款,訂型化契約的相對人是消費者與BENQ,
包括外箱的標示,對於不知情的消費者來說即構成要約的條件,
商品價值或者要約條件變動,BENQ未善盡揭露或告知不知情消費者的義務與責任,
此為BENQ之過失,
至於店家的疏失,BENQ 可依此案件列舉損失依契約再向店家算帳,
但如此一來株連甚廣,人非聖賢誰不會犯錯,
所以小弟決定就此打住,
但還是衷心希望BENQ以及其他廠商能注意並改善此問題,
減少不愉快的消費經驗,大家才會繼續支持台灣廠商一起愛逮丸,
順便一提小弟的螢幕在Y拍,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一下,謝謝
舊 2007-06-02, 11:01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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