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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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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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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新加坡很丟臉,
今天如果是回教徒女性交換學生
是不是也要譴責對方包頭巾??

1.髮禁不是法律,如果事先沒有通知台灣交流學生相關事宜,去到了新加坡可以告知校規規範
那學生如果打算繼續留下來,理當遵守. 不想遵守當然可能就得離開
跟""台灣學生丟不丟臉""有何關係? 國情不同,就連哈佛也偶有奇裝異服
難道這也算丟臉?

2.台灣請多一點自信,建議北市政府,種東西根本不需要修改任合規範
只需加註,交流學生請遵守當地校規規範就行了不是嗎?

3.不要輕易就認為台灣一定比較差或丟臉什麼.
最近跟好友(一個波蘭生化博士,應聘於BOSTON大學某生物研究室)聊天
他的某個朋友,也是波蘭人應聘到台灣(不是很清楚工作性質)
結果吃香喝辣,說很爽,不想回波蘭去
(波蘭經濟起飛中,有點像台灣十多年前)

朋友跟我提,他眼中的台灣是非常不錯的經濟與科技的國家之一
為什麼廠商會覺得一個歐洲人就一定比亞洲人更"專業"(他不認為他的朋友英語好,也不認為能力多強)
同樣的錢在台灣應該可以請得起優秀的人才

在國外,部分新加坡留學生仗著英語好,有點輕視其他亞洲人(但對歐美還是有點倒貼的感覺
儘管部分歐洲人英文不見得優),遇見這種人會有點反感.
見過越多與瞭解越多新加坡,負面評價也跟著升高
為了這種簡單的小事
"新加坡教育部官員甚至打電話到台北,要求把兩個奇裝異服的學生送回去。"
連這種小事都處理成這樣子,典型的官僚

這不過算校規小事罷了,學生事前不知道校規,事後又沒有堅決不剪髮或抗拒等等
台北與新加坡是不是都反應過大了?
舊 2007-06-02, 03:19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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