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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saimin
我支持大大的看法,行的老師不用打就夠了

行的政府不用罰,人民就可以遵守法律

犯錯打到受傷跟犯錯要罰錢的能放在一起比嗎?
還是政府的罰則裡有犯錯要被打到受傷的?
(鞭刑跟閹刑什麼時候實施了?)

亂丟垃圾被抓到,要罰錢
亂丟垃圾被抓到,要砍手
兩個能放在一起比嗎?

吃屎跟吃飯能放在一起比嗎?
     
      
舊 2007-06-01, 10:38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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