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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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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稍微解一下...請各位不吝指教
首先我們來回憶一下時鐘的邏輯
時鐘上面總共分成十二大格
每一大格裡面又細分成五小格(四個分隔點)
一大格即代表一個鐘頭
一個鐘頭共有六十分鐘
所以每個分隔點代表12分鐘
因此我們可以將那四個點看成12、24、36、48
在加上前後為0&60
假設此時鐘的時針每十二分鐘動一小格ㄎ
圖片中沒有分長短針
因此我們可以假設出兩個答案
並取最合乎所求的解為正解
首先假設時針在上分針在下
時針指在36的地方
那麼分針就是介於35∼40之間
可由此推斷出此時為六時
而分針是指在39分的地方
由此可求出,當時針在上分針在下時
為六時39分
再來假設時針在下、分針在上
時針指在48的地方
那麼分針就是介於45∼50之間
可由此推斷出此時為十時
而分針是指在48分的地方
由此可求出,當時針在下分針在上時
為十時48分
(此解較合乎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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