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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我朋友之我愛網咖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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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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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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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晶晶
不是送修手機~ 是 "有意" "假裝" "遺忘" 手機!
靠~~~原來還有這一招, 那 "故意不小心忘記" 的手機是不是要那種很貴的???
PS: 而且一次還要忘記兩三支???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2007-05-30, 08:37 AM #
763
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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