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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geminiz
不太同意耶
流浪狗問題
本該從修法
管理狗買賣
和重罰違規者
這些必需由立委來作

上面網兄指的
應該是 周先生之前就是立法委員
現在變成縣長了,卻又說立委不做事
舊 2007-05-28, 01:47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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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