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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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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收到****信垃圾郵件很煩嗎,法務部研擬修法,將買賣個人資料的行為,從告訴乃論罪修改為公訴罪,並且大幅提高刑責,最高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實在奇怪咧,廣告信就那麼神通廣大,居然會知道你家小孩快要上國中了,寄補習班廣告給你.明明沒有來往過的業者,怎麼會知道你我的名字住址?為了保護人民的個人資料,法務部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中,要將買賣個人資料行為,從告訴乃論罪改為公訴罪,並且大幅提高刑責,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是公務員涉案,依法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處七年半徒刑,跟貪瀆案重刑沒兩樣.修法通過後,以後要是孕婦還在待產就接到滿月油飯跟胎毛筆****信,這種未經同意寄垃圾信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檢警接到檢舉就要主動追查
問題是檢調真的查的出來嗎
調查局曾洩露個人資料給特定人士,法務部長曾信誓旦旦說:明天一定查出來
結果已經幾天了,完全沒消息
新光無限卡事件到最後也沒查出來是誰,也沒有什麼結果
最怕檢調如果把檢舉人身分洩漏出去,不知道查不查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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