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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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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引用:
作者DURACELL
1.其實算不錯了.制服店不比便服店,重點在敢脫敢玩,長相倒不是那麼重要.但是也不能差就是了.

2.鴻海這家店您有機會可以去玩玩看,消費不貴之外,吹奏樂器也是有一套的.跟啥彩虹假期啦,老頑童啦,風華啦等等的比也不遜色的.

3.不喝酒不秀舞不做S這種鬼話只能騙白癡.啥都不做就只能領底薪了,底薪才多少錢啊!再說這種店的業績壓力很重的,他又已經做了一段時間了...所以連這也要虎爛實在是有點把廣大的酒店常客們當作是智障了,要加以譴責.

果然您才是酒國前輩....失敬失禁濕禁啊
舊 2007-05-27, 11:2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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