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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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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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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shtse
另外 , 新聞局 才是憲法沒明文的違法機關 , 不然怎會催生出 NCC ,
只是現在的 NCC , 因政治惡鬥而被拖下水 ...


鳥王,你錯了。

新聞局是一合法機關,它的法源來自於行政院組織法。
如果你只是因為憲法本文沒有寫到就認為它違法,那麼憲法對於五院底下各級組織都未明文規定在本文中,那豈不各所屬機關全違法?

事實上憲法不可能也沒必要將各層級組織全都明文條列出來,它僅是規定各院組織由法律定之。因此各次級機關只要列入在各院組織法內即可。

雖然在行政院組織法草案中有意裁撤新聞局,將其業務分交其他單位負責,不過草案尚未通過,目前新聞局仍舊是行政院所屬法定機關之一。

NCC之成立在於對於通訊傳播科技之發達,而相關事務原本分別由新聞局及交通部掌管,為了統一權責才成立NCC的。
     
      
舊 2007-05-26, 01:14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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