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電腦電器類商品請注意…
1.原則上以訂單(雙方約定契約內容)為主
但契約內不得約定「出賣人得片面變更買受標的物之規格、原產地及配件,買受人不得異議」之條款
(此為電器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之事項)
據此,訂單上倘有約定以記憶體當日價格計算,恐屬違反強制規定而無效
(指該條款無效,消保法第17條暨"電腦電器類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參照)。
2.買賣標的物價金本來就是以買賣雙方意思表示合致(訂約當時)的價錢為主
如果只有口頭上約定,事後商家要更改價格,那就叫他吃屎吧…
換家買不就好了…
以上,也請光華商家有PCDVD帳號的人,參考一下…
賣的人要賺錢,買的人也是花自己賺得辛苦錢
(互相體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