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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志願人體試驗受試者(請勿亂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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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rickrick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桃園
文章: 358
1.新藥才會很多錢,相對的也危險.
2.樓主所PO的應該是以下說明:
通常這種的是A廠專利到期,必須放出配方,此時B廠完全複製做出藥,
然後徵求試驗者,一週吃A廠(吃ㄧ次之後定時抽血看濃度變化),隔週就吃B廠所做的藥,
然後進行分析比對~~~~ 應該看懂我意思吧
3.試驗前可以問他這是什麼藥物....自己決定
有些還有過夜的,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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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身體健康是我工作之最大動力
2007-05-23, 11:4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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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rick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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