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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02
這個社會變了....

在以前要懷疑一個人有罪, 是先有證據後再去質疑該人是否有罪.

現在呢?

我先懷疑你有罪, 你就是有罪, 如果你要證明你沒罪, 那請你拿出證據來說你沒做阿!!


我現在說A社的溫度就是比G社的高74.9度, 你如果不服就拿出證據來說你沒有阿!!!

哇靠, 這什麼道理?
 
舊 2007-05-23, 04:19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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