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66fool
94/7/11~95/7/11滿一年
這些特休是算94/7/11~94/12/31.約三天嘛
95/7/11~96/7/11滿一年
從97/1/1開始休.有7天
是算前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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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式的話有點問題
勞基法規定是服務"滿一年",所以計算的方式應以下列方式計算才對
94/7/11~95/7/11才有所謂的7天年假
而不是以每年的"年度"計算94年度,95年度,96年度
如果公司要以年度計算,那應該將這條詳列在勞工規則內,並且與勞工代表協商後方可訂定之
(勞基法的精神是:可以優於勞基法而不能低於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