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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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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重申一次好了, 解釋得清楚些比較好.

政府的運作手則, 照顧大部分的人民.
好的政府可以容納更多元的社會,
但那不代表政府必須提供所有小眾所需的資源,
能處理盡量處理, 這就已經是好政府了.

打個比方, 比較極端一點的.
台灣島上有0.001%的人喜歡說火星語,
其餘的人大部分本身就已經會國語,
那麼政府在推廣教學的時候, 也要負責提供火星語的教學嗎?

如果堅持一定要有火星語的環境,
不如火星語自己開發社團組織然後自行提供,
甚至自組一個國家, 如果能辦得到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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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一個公營組織一定是以照顧大團體為優先,
把資源, 譬如說人力, 時間與財力投入運作大團體的需求為主.

包容小團體是一個優良的公營組織該有的胸懷,
但把小團體的需求列為優先投入資源並不是運作的主要條件.

再說一個比喻:
當一個國家有70%有靠右的習慣,
有20%無所謂左右, 也就是兩邊兼可,
只有10%是習慣靠左.

那我問你, 道路設計要以靠右為主, 還是靠左?
 
舊 2007-05-23, 05:10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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