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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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kevichan
可以由政府發包,郭董提供部分經費成立基金會
來管理收容所、結紮、植晶片、認養手續
甚至可以讓郭董成立公司來取締虐待動物、檢查晶片
甚至可以讓郭董來當代言人.....
本來就有慈善事業政府發包給法人來做,由政府再來驗收成果就好
這並不是空泛的想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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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包 = 圍標 + 沒效率 + 浪費
由民間提供經費,政府發包
這不是921募款的模式嗎?
數不盡的貪污與浪費
到現在還有人沒有房子住,要靠行善團去幫忙蓋房子
政府的驗收成果,驗到那去了?
事實說明一切
要賺美名,就捐錢就好了 ,讓政府去亂花
要真的解決流浪狗的問題,鴻海自已成立基金會,自已跳下來搞
以鴻海的效率,全台灣沒人搞比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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