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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ho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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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7
引用:
作者nomad
以建地抵押
建地愈貴、可抵押的金額愈多
所以,建商跟銀行絕對不能讓地價掉下來
地價掉下來,建商抵押品比借的錢少,建商還不出錢來就倒了
銀行手上一堆不值錢的土地虧損無法打消只好叫政府幫忙
然後,政府就開國庫救濟


再請教如果建商還不出錢,所抵押的土地被銀行沒收,那麼地上物怎麼辦?若比照台北車站前的"京站"模式,建商承租土地50年,50年期限一到由市政府收回,地上物就必須拆掉或另作他用,那現在這樣的抵押模式又該如何解決?
舊 2007-05-22, 02:51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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