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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i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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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91
引用:
作者ARTHUR_TASY
在台北市討生活大家壓力都很大~人與人的相處好像大家都很擔心自己吃了虧~也怕被人佔了便宜
頂樓的認為當初房價就吃了虧~後來得忍受冬忍夏熱再加上屋頂漏水沒人要分擔修理費
樓下的就認為那都是你家的事~反正你不能侵害我的權益
最後就變成公婆說理

要拆了他說難不難~說簡單也不簡單~
你是區分所有權人嗎?~還是跟家裡父母一起住?
如果是後者~先問問家裡大人的意見吧~不要搞到後來鄰居失和
狗急了會跳牆的喔


樓上的說得是,頂樓的日曬和漏水問題不是你能想像的,更何況頂樓的抽水馬達還在他家旁邊,非常吵;而且我認為鄰居的敦親睦鄰遠比小小的違建重要的多,房子是父母的話就徵詢他們的意見,你要你家失火沒人救還是大家快快樂樂的過生活????古云"千金買厝、萬金買鄰"

回到主題,如果頂樓違建是民國84年之前的舊違建、又沒影響到公共安全的話,是可以採"既有違建"的身分處理予以緩拆或不拆的,而且緩拆可以緩到n年之後,有時候屋主並非違建的起建人,他的違建被拆了啟不冤望???還要再花錢修繕,況且房子被拆的損傷大於違建的損傷
我是過來人(舉報者)的身分強烈的建議你,可以警告他們頂樓不要放太多東西、更不能隔成小套房出租,因為重量會很重;但是如果是簡單的自用的話就算了吧,已經經過921和331兩個大地震了,房子不會倒啦,而且又不是殺人放火......

但是如果是最近蓋的......白目 ,拆了他!!!!但是一定會遭鄰居白眼和不停的閒話及報復的,你要有心理準備

P.S.不知道樓主住台北市哪裡可不可以透露一下???
舊 2007-05-22, 08:4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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