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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2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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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JasonCTW
"因為政府依法徵收得依公告現值加4成,幾乎是市價的2倍"

奇怪我家族的果園怎相反
政府依法徵收得依公告現值加4成,只有市價的1/4倍
經過抗爭再發一倍變市價的1/2倍
我不是田僑, 我爸只拿到70萬,
到台北買一間小公寓(民75年)還不購貸款30萬
苗栗縣大湖鄉鯉魚潭水庫集水區
我家族不種草莓,
種水梨楊桃批耙橘子

10年前問過我大伯
每年成本約40萬(跟農會貸)
回收時營利約100萬
一家幾口靠此過活

水梨一斤大盤收約50
台北賣100~120

不過20年前被徵收10年前開始禁種後無如此光景
靠租果園過活

政府依法徵收得依公告現值加4成,只有市價的1/4倍

這種情形只有鄰近都市計畫區或是有炒作題目(后里中科,高鐵周邊),不然就是可以種高經濟價值作物的地區(水梨,水蜜桃)才有的行情,一般平地農田政府依法徵收得依公告現值加4成,幾乎是市價的2倍可以說是常態
     
      
舊 2007-05-22, 08:44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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