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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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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7
引用:
作者Shanpwu
不曉得你是搞錯主題還是看錯文章?
還是你根本不懂第三人責任險?
強制險的確是無過失責任主義,
但是第三人責任險確是"民事訴訟"之過失確定主義!
樓主因為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所以必須要民事過失確定才能理賠給對方,
如果依照你的說法來處理的話:你就賠定15萬元了!

不用激動∼
我又沒說第三人責任險不用和解
我說的是強制險∼

引用:
第三人責任險的存在歷史比強制險還要久,
因此第三人責任險根本不是為補足強制責任險而存在,
第三人責任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彌補民事賠償責任而存在的,
而民事賠償內容一般都以財損為主,
也只有第三人責任險能夠針對財損進行理賠,

第三人責任險的確比強制險還久
但第三人責任險屬於"任意險"之ㄧ
"一般"的保險公司都會在任意險類別中,另外有"財損"相關的保險
而不會附加在第三人責任險裡面!

再說,
車禍的民事賠償是一種侵權行為的賠償
賠償的內容是"錢",但不一定是"財損"
數量大的反而是"精神"賠償

引用:
而強制責任險則是為了彌補道義賠償責任而存在的,
雖然強制責任險是無過失責任主義,
但是強制責任險只理賠體傷實支實付以及死殘,但是財損是除外不理賠的!

強制責任險並"不是"為了彌補道義賠償責任而存在的
否則當初那位偉大的媽媽也不用天天去總統府陳情

強制責任險則是為那些不保汽車相關保險的人
或是那些沒有錢(脫產)無法付"傷殘亡"賠償金的人而設立的!
所以每個車主都要保強制險
低廉的保費是"強制"的證明!

所以,一般人之所以會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就是以防強制險的賠償上限不夠自己事故賠償!

引用:
車輛事故的理賠最麻煩了,
幸好我的職責範圍是處理人壽的理賠,要單純多了.


車輛事故的理賠,若沒有人員傷亡
那只牽扯當事人和解與否的條件問題
或不和解的法律問題;
但我處理的經驗告訴我,以上都不麻煩
麻煩的是有人員傷亡的案件...
因為通常會伴隨刑事問題!
 
舊 2007-05-21, 11:1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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